关于报送工作月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1    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林业厅办秘函[2017]3号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全院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学院将实行工作月报制度,自2017年4月起实施。请各处(室)、各系(部)认真总结当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谋划下月重要工作安排,并于每月24日前将《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部门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重要工作安排表》电子版报办公室。每个部门确定一名工作月报联系人,4月20日前把联系人名单报办公室。

相关表格请在办公室网站下载,报送时直接发办公室邮箱:hflx_5314320@163.com。

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附:各处室、系部月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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