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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4 10:43: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师德建设,大力表彰和弘扬教师爱岗敬业、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营造良好的师德环境和校园氛围,根据《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暂行办法》(安林党字〔2018〕46号),现就开展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岗教师 (含“人事代理”及“双肩挑”教师),教龄在五年以上。

二、表彰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全院为3-5名(为在岗教师数的5%以内)。专任教师不低于60%。

三、评选程序

(一)按照评选原则、评选条件和推荐候选人名额要求,各系(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候选人,并确定名单(“双肩挑”教师在所在系(部)参评)。其中,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中,本系(部)教师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全院名额的二分之一,否则无效。

(二)各系(部)将候选人名单和本系(部)候选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报人事处,其它系(部)候选人由人事处通知候选人单位填写推荐表。

(三)教务处、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

(四)评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议,确定初选人员。

(五)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师德先进个人”人选。

(六)全院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教学单位要向广大教师广泛宣传评选推荐条件和有关规定;要依靠教师民主推荐,认真把关,保证推荐工作公正透明。

(二)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届时学校将发布表彰决定,并向受表彰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800元。

(三)各教学单位在9月3-5日期间进行推荐,并于9月6日前将推荐表报人事处,其中推荐表、工作(或生活)照片电子版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M)发至ahlyrsc @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2018“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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