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艺术系关于加强春季及“清明节”期间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各班级:
春季天气转暖,清明节即将来临,学生户外活动增多,也是各种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保障学生安全,维护学院稳定,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及学院近期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
春季学生户外活动增多,各班级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中毒、防溺水”等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安全无小事,永远记心中”的意识。教育学生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不违章驾驶车辆;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注意交通信号,确保出行安全。
2、遵守法纪,恪守公德,文明交往,避免冲突。
3、外出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谨防欺诈。尤其不要把手机号码、学校和家庭等重要个人信息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4、注意饮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到卫生条件差的餐馆就餐,防止食物中毒或引发疾病,养成“勤洗手、勤锻炼、勤通风(宿舍、教室)”的基本卫生习惯。
5、引导学生自主加强安全和应急知识的学习,提高防险、避险、自救、互助的能力。
二、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严禁学生私自校外住宿。
各班级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寝室长、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骨干的作用,及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要强化寝室长的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宿舍安全,自主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及周末),严禁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
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中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相关问题,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通宵上网和夜不归宿学生,要主动与学生家长一起做好特殊教育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心理问题学生的疏导和监控。
各班级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群体,走进学生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要特别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业困难等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化解压力。发现问题要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在必要时应与有关专业教师、部门和家长联系,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春季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