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指导方案
一、顶岗实习的性质
1、根据国家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专科(高职)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应完成半年以上顶岗实习。
2、学生顶岗实习是教学的重要环节,学生是否参加顶岗实习,成绩是否合格,是取得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之一。
3、顶岗实习是学生在校内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后的一次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应在指定的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指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成绩合格者才能正常毕业。
二、毕业生顶岗实习目的和任务
1、通过顶岗实习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接受职业道德、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严格训练。
2、通过顶岗实习教学环节,使学生深入接触社会,了解行业职业情况,增强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并培养协调人际关系、学会团体协作,提高今后就业适应能力。
3、学生要根据现场情况,充分收集、整理与实习内容有关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包括文字、图纸、图表、数据等)。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环境,熟悉实习单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向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虚心学习,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顶岗实习上交材料
毕业生顶岗实习报告包括:
(1)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顶岗实习报告封面;
(2)顶岗实习总结;
(3)顶岗实习鉴定表。
要求:按(1) (2) (3)顺序,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四、顶岗实习的组织和安排
1、毕业实践的内容应在本专业范围内选择,并力求结合生产和社会实践。若在就业单位完成毕业实践,应以生产实际或具体工作为背景。
2、2013届毕业生都必须服从组织和安排,到就业单位(或实习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进展情况,回答老师提问,完成顶岗实习报告。
3、顶岗实习的内容由毕业生根据实习工作的具体情况,和指导老师、实习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商量后确定。
4、按时寄交顶岗实习报告,截止日期2013年6月1日。
五、成绩评定
1、院内指导教师各系应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指派院内教师给予指导,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与毕业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老师一致。
2、毕业生完成顶岗实习后,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由顶岗实习单位及指导人员写出学生工作表现和业务学习情况的鉴定,并签字盖章。顶岗实习报告寄交毕业生所在系。
3、各系应组织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对毕业生顶岗实习进行全面考核,按四级分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
4、实习不认真,违反各项规定,实习单位反映表现不好者,应给“不及格”成绩,按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处理,不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