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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艺术系关于学生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2            浏览次数:

系各班级:

为了杜绝火灾事故、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供电,进一步做好我系宿舍安全工作,提高广大同学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宿舍安全稳定。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学生公寓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烧得越多,发热也越快。电线绝缘层允许温度一般为60℃ ,如果线路长期过负荷运行,线路发热量增大,绝缘层加速老化。当温度在大于250℃时,绝缘层会发生自燃,并与电线分离,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

2、学生宿舍供电线路,配电设施较为薄弱,客观上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所以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毯、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二、自觉维护用电安全,坚决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1、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毯、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2、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开关,严禁移动和人为破坏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

3、学生离开宿舍或就寝时应关闭饮水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三、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学生处分办法

1、我系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存有大功率电器,当场没收,并给予警告!对于个人私藏的电器,不仅没收,学生还要按《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记入档案。对使用大功率电器屡教不改的宿舍,则通报全院点名批评,宿舍成员进行书面检讨。

2、对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宿舍,在常规卫生检查中被列为不合格宿舍,并且该宿舍取消以后被评为文明宿舍可能的资格,宿舍所有成员取消年度的评优资格。

3、学生党员干部、学生干部、共青团员应当起表率作用,对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给予批评指正,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所在的宿舍如果检查发现存放、使用违规的大功率电器,取消该学年的各项评优资格。

希望全体同学们能够增强安全意识,文明用电,安全用电,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各班要做好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宣传教育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及时向学生办汇报。为了您和您身边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