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拓就业市场,提高就业质量,保障就业派遣工作,请各系按照毕业生就业工作互查会的时间,按时上交以下材料:
1、6月26日之前上报负责整理毕业生档案的老师名单,7月7日开始整理学生档案。
2、7月2日之前上报2015大学生创业情况统计表(皖教学函[2015]11号)。
3、7月5日前完成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皖教学函[2015]9号)。
4、7月8日之前上报离校未就业人员名单(皖人社秘[2015]183号)。
5、7月10日前上报就业市场的拓展调研计划。
6、7月20日之前上报就业调查问卷汇总表。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