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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8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8-09-10 10:55:00
    终审

    各处(室)、系(部):

    为总结经验,宣传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201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包括:“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系;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重视。坚持落实“一把手工程”,“一把手”及时研究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时优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工作热情高,团结协作,廉洁自律,集体内无人受过纪律处分。

    2.设置专门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系部有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专职人员。

    3.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提供必要的就业信息,满足学生择业需要,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5%。

    4.建有“双困”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开展“双困”毕业生就业和心理教育的一对一指导以及职业能力培训。

    5.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协议和证明函格式规范,就业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二)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

    2.服务意识强,热心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排忧解难。

    3. 坚持原则,办事公正,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 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连续2年以上。

    四、申报名额

    本次评选学院就业先进集体1个,各系自愿申报。

    就业先进个人由学生处、各系推荐申报,推荐名额按照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确定(人数取整数,四舍五入)。

    五、评审方式

    评审采用资格审查、学院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学院评审重点依据评审条件,把握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改革创新举措和工作特色,并结合今年的就业整体情况综合评价。给予先进个人每人800元奖励。

    六、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全面总结2018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挖掘亮点,突出特色,形成数据翔实、简明凝练、2000字以内的申报报告,同时,围绕主报告,提供相关文件、数据、图表等有效力、针对性强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装订成册,连同申报报告同时报送。

    2.材料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须加盖系部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学生处。

    七、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严格自查自评,实事求是地上报评审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2.对于申报单位,均要安排就业率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评审重要依据。对在就业数据统计中违背“四不准”弄虚作假的系部和个人,两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资格,已被评为先进的,将取消与就业相关的一切荣誉称号。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条件,宁缺勿滥。

    4.各单位申报材料务必于9月22日前申报完毕,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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