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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8 15: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愿望迫切。

  (2)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党支部委派专人进行了正式谈话。

  (3)经过了一定时间的培养和考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群众基础好,现实表现好,是学生、教职员工中的先进分子。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需为提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及以上。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

  (2)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并进行公示。支委会讨论研究通过的时间即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3)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1),报党总支部备案;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附件2),报院党委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

凡从其他单位转入本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须由原所属党组织完整移交入党材料原件(包括入党申请书、发展党员工作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全过程材料),确保档案规范齐全、连续记录自申请入党至转入期间的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经基层党组织、院党委审核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有效后进行备案,纳入学院党员发展培养体系。

  二、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有关工作流程,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

  2.请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附件2)、《关于将×××等×位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附件:

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模板)

2.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模板)

3.关于将×××等×位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模板)                                   



组织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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