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从2010年起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将全面实行申请人新的网上报名方式。为做好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4月26日—5月9日,各校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登陆http://www.hftc.edu.cn/jszg页面下载)的“教师资格申请人”部分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应通读网上报名页面显示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和“信息填写说明”,以确保填写的信息符合要求。
(二)5月10日—5月14日,各校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本校人事部门审核,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由本人填写,学校系部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7)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8)院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9)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民办高等学校全时外聘人员需出具满二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10)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2张。
以上证书原件现场确认后当场返回。以上材料以复印件归档的,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印章方为有效。
(三)5月17日—5月28日,各校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省教育厅委托的高等学校自行组织测试,非教育厅委托的高校由教育厅委派有关高校组织测试。
(四)5月31日—6月1日,各高等学校以学校公文形式上报本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附本校通过人员名单及未通过人员名单)。各校应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宣城路108号)
二、有关认定政策
委托学校范围、申请人员范围、申请认定条件等,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08]106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有关要求
1、2010年度,各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须以学校公文形式,按时报送省政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窗口。
2、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网上报名工作,加强宣传,使本校申请人员了解认定政策和熟悉网上报名操作。
3、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限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4、各高等学校应明确审核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防止审核时把关不严和弄虚作假。凡审核把关不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全省。
5、各高等学校的申报材料,要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案卷归档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09〕99号)要求,装订归档。
联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联系电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551-2831877
省政务服务中心 0551-2866632
电子邮箱:ahjszgzx@163.com
邮 编:230061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