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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0年科级干部公开竞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11-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安林党字201019

关于开展2010年科级干部公开竞聘

工作的通知

各处()、系:

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工作需要,经20101026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开展2010年科级干部公开竞聘工作。现将《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竞聘科级干部岗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竞聘科级干部岗位实施办法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级干部队伍的配备,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安徽省林业厅科、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聘岗位及职数

部门名称

序号

职务名称

正科职数

副科职数

学院办公室

1

院办秘书

1

教务处

2

招生办副主任

1

学 生 处

(团  委)

3

团委副书记

1

三、竞聘条件

1.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院党委各项决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团结协作,甘于奉献。

3.具有相关职务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竞聘资格

1现职科级干部不参加本次岗位竞聘。

2竞聘资格

1)行政工作人员参加竞聘的,应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同时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满5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竞聘的,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以上。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职经历的限制。

2竞聘者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竞聘团委副书记的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同时必须是中共党员。

3)因工作特殊需要,对特别优秀的干部可破格提拔。

3.参加竞聘的同志,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且身体健康。

五、竞聘程序

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

1、报名(111日——3日)

参加报名的人员到组织人事处领取公开竞聘科级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或登录学院网站下载),根据岗位设置和自身实际填写报名表,于1131700之前交回组织人事处。

2、资格审查(114日——5日)

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院党委审定。

3、公布符合资格人员名单(118日)

院党委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公布符合资格人员名单。

4、民主测评和推荐(119——10日)

组织召开民主测评和推荐会议,对符合资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民主测评“不胜任”票的平均比率超过1/3的或“胜任+基本胜任”票平均比率没有超过1/2的不再进入下一步竞争上岗程序。测评和推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考察对象和拟聘人选(1111日——17日)

院党委根据民主测评、推荐和年度考核等情况,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并由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拟提拔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院党委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干部人选。

6、公示(1118日——24日)

按有关规定对拟提拔聘任人选的姓名、拟聘岗位和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报院党委审批。

7、聘任

经院党委讨论决定,确定选拔聘任干部人选,由院党委行文公布。实行选举制的领导职务,先竞聘上岗,再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

六、聘期

科级干部聘期三年。新提任的科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聘任;不胜任者,解除聘任。

七、解聘和辞聘

科级干部实行解聘与辞聘制度。

    1、解聘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解聘。

    ①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身体状况不佳,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③出国逾期不归;

    ④因机构或岗位、职务调整、变动;

    ⑤因其它原因学院认为应予解聘的。

    2、辞聘

受聘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要求辞聘的,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八、其它

1、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于20101031日。

2、无人竞聘的岗位,或没有合适竞聘人选的职位,由院党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命。

九、本实施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竞聘科级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公开竞聘科级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出生年月

  岁)

  

 

出 生 地

加入党派时   

参加工作时   

健康状况

工作部门

  

 
 

全日制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专业技术职  

取得任职

资格时间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竞聘职位

主要

工作

任职

经历

近三年

考核情况

2007年度

2008年度

2009年度

资格

审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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