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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省高职院校园林景观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次数:

通 知

接学院教务处通知,我系决定组队参加4月份举行的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园林景观设计职业技能大赛,为了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选出最优秀的选手代表学院参加比赛,决定对07园林1、2、3、4班和07环境艺术设计班参加比赛的学生进行选拔比赛。请报名的同学按照比赛办法和规则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系办公室

2010年3月11日

比赛办法与规则。

园林景观设计项目比赛办法与规则

一、比赛范围与参赛对象

全院园林及园林相关专业开设园林景观设计类课程的在籍学生。

二、比赛组织机构

在学院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园林景观设计比赛项目组全面负责比赛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项目组组长:殷华林

评委:由组委会会聘请专业教师5人

联系人:许娟

联系电话:5327590 13956915697

E-mail: yhl043@tom.com

附:201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景观与环境艺术设计”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景观与环境艺术设计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实际操作,检验参赛选手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下实现对具体景观与环境的设计能力和职业素质,包括设计方案、艺术构图与景观要素、形式美表现、种植设计、制图与表现等的操作,促进高职院校紧贴产业需求培养景观与环境艺术设计行业急需的设计人员,包括景观设计师、室内设计师、设计效果表现等环境艺术设计及管理的高级人才。推动高职院校园林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等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步伐,增强技能型人才的就业竞争力。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竞赛项目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3人,为2010年在籍高职学生,不分性别,不分年级,每代表队报指导教师2名,在指导教师中指定领队1名。

2.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竞赛题目的具体要求,以现场操作的方式,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景观及环境艺术设计方案,包括彩色平面图与效果图的设计与制作。

3.赛后点评。比赛全部结束后,安排专家对赛项的技术要点、选手表现、比赛成果等进行点评。

(二)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在6小时内,在比赛现场完成一景观及环境艺术设计方案,包括彩色平面图与效果图的设计与制作。要求充分考虑现状条件,抓住场地特征,正确分析各相关要素。总平面设计应反映时代特点,合理运用地形、水、植物、构筑等景观设计要素,方案功能合理,交通清晰流畅,构思具有可行性和一定的独创性。植物配置,注意乔、灌、草的合理配置和季相效果。设计需满足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符合人体工程学和景观设计常规要求。图面表达清晰美观,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规范。

1.设计方案的深化

面积约5,000平方米。参赛选手根据大赛提供CAD版的现状平面图及设计所需要的CAD版园林植物平面图例,进行深化设计并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AutoCAD2004)进行表达。

2.彩色平面图设计与制作

参赛选手根据大赛提供的资料结合深化设计的AutoCAD文件,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Photoshopcs和提供的彩色平面图相关素材)制作A3纸大小彩色平面图,并要求参赛选手对自己的设计方案写出500字左右的设计说明。设计图中的图例必须按照《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中要求制图。

3.效果图设计与制作

参赛选手根据大赛提供资料结合深化设计的AutoCAD文件,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3DS MAX 7.0,Photoshopcs和提供的效果图相关素材)制作A3纸大小效果图。

4.展板制作

参赛选手根据自己设计制作的A3纸大小彩色平面图和A3纸大小效果图使用Photoshopcs排版到图纸尺寸为840×596(1号图纸)上,并根据打印图纸的图幅确定比例,比赛结束时将设计图(jpg)存储到指定地址。由组委会统一打印出图。

(三)竞赛成果文件

各参赛选手将设计图(jpg)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以不可修改的数据为准。

(四)项目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比例

设计方案

30%

1.现状图的识读、场地特征的理解、各相关要素的分析、不利因素的规避

5%

2.功能,空间层次、组合情况

5%

3.交通及对内对外交通关系情况

5%

4.景点造型、景观效果

5%

5.主题、构思

10%

艺术构图与景观要素

20%

6.功能与艺术构成、组团结构

10%

7.尺度及比例大小

5%

8.景点布置、景观效果

5%

种植设计

20%

9.乔、灌、草的配置和季相效果

10%

10.乔、灌木与植被表达情况与比例大小

5%

11.疏密情况与乔木组合

5%

制图与表现

30%

12.平面布局与图面表达

10%

13.景观元素表达与图例的选用

5%

14.图层特性设置与比例

5%

15.设计说明

5%

16.展板排版

5%

合计

100%

四、竞赛规则

1.竞赛所用材料、仪器、工具均由承办单位提供,各参赛队不得在赛场带入任何参考资料,不得在赛场电脑上使用任何自带的移动存储设备。

2.参赛选手抽签确定竞赛位号,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取消竞赛资格;竞赛开始15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3.选手就位,比赛时间到方可开始操作。下传题目,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按要求完成设计方案制图和设计说明,包括现状平面图、彩色平面图、效果图设计与制作。选手应在图纸上填写比赛号。图纸上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和符号,否则取消成绩。

4.比赛时间为6小时,连续进行,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委同意。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等时间都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6.比赛在规定时间结束,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清理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7.参赛选手需按照竞赛要求把完成的设计图存储到指定地址,与裁判员一起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8.项目组统一打印出图;专家评委评图。

9.赛题非公开部分, 所有有关专家和裁判将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

五、竞赛场地与设施

1.竞赛场地:设计面积约5,000平方米(比赛时提供CAD版的现状平面图及设计所需要的部分CAD版园林植物平面图例和彩色平面图、效果图相关素材)。

2.竞赛设施:机房、P4以上计算机、一号图纸幅度以上彩色喷绘打印机;windowsXP操作系统、中文AutoCAD2004、Photoshopcs、3DS MAX 7.0。

六、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1.评分方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比赛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总分对参赛选手进行排名确定竞赛成绩。

2.奖项设定

统一由201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统一设置,每位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均可获得证书。

七、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本轮次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

(4)申诉处理:赛场专设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2.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201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景观与环境艺术设计”项目技术规范

一、竞赛要求

各参赛队在竞赛过程中,都应遵守赛场纪律,公平竞赛,杜绝舞弊。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参赛。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指责、不谩骂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理性申诉。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二、竞赛环境

1.竞赛现场提供电脑、打印机等,所有电脑安装AutoCAD2004、Photoshopcs、3DS MAX 7.0等软件,使用Windows XP操作系统。每台电脑标明编号。

2.竞赛环境允许每个参赛队1名指导教师在规定的时段内进入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指导,参赛队员按照规则规定,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三、竞赛技术平台

1.计算机:处理器P4 2G,内存1G,硬盘80G,独立显卡,15寸及以上显示器。

2.竞赛软件:Windows XP环境,组建局域网,安装AutoCAD2004、Photoshopcs、3DS MAX 7.0、Office 2003等软件文。

201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景观与环境艺术设计”项目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学校名称,不使用地区代表队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

2.参赛队组成:参赛选手为2010年在籍高职学生,不分性别、不分年级。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3人。

3.每个参赛队配2名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中指定领队1名,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组织机构的联络。

4.参赛队所有人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接受任何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私自公开。

二、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资料带入赛场。

2.每个参赛队的1名指导教师可在规定时间持证进入现场,对每位选手可进行一次不超过3分钟的指导,用时计入比赛总用时。

3.在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大赛的统一安排进场指导,准时进场、准时离场,不能借故拖延,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4.教师现场指导仅限于口头,禁止指导教师操作任何工具和设备,禁止现场书写、传递、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

5.教师对选手的场内指导,遵循自主选择原则,参赛队可以选择放弃。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内容,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禁止将通讯工具、资料带入赛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前抽取赛位号,并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4.大赛组委会提供计算机、打印机、AutoCAD制图软件、比赛时提供CAD版的现状平面图及设计所需要的部分CAD版园林植物平面图例,彩色平面图、效果图相关素材等。参赛选手不得携带参考资料、存储设备等进入赛场。

5.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6.竞赛相关资料在竞赛前植入计算机,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参赛队根据任务书要求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完成竞赛任务,须注意将竞赛相关文档按照要求存储到相关设备上。

7.竞赛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选手操作完成后,在《实际操作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8.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