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学生日常用品存放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7-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各班级及各位同学: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使同学们能过上一个安全放心的暑假,保障同学们存放在学校的日常生活用品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望同学们遵照执行。

一、因暑假女生宿舍楼要维修,请住在42幢、43幢楼房的女同学,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本班的男生宿舍内(不要放在混合班的男生宿舍内),放置整齐不要混乱;如不按规定仍坚持将自己的个人用品存放在本人的寝室里,物品造成丢失由本人负责。

二、宿舍内只允许放置个人日常生活用品,不允许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手机、MP3、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如果违反规定存放以上贵重物品及现金,造成丢失的由本人负责。

三、物品放置好以后,由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负责锁好门、关好窗,确保宿舍内物品安全。如因没锁门而造成物品丢失的,由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负责赔偿。

四、混合班宿舍由系及各班班主任协调,指定专人(责任心强的同学)关窗锁门。确保宿舍内物品的安全。

五、假期内严禁任何人未经同意擅自拿取物品,确需要拿取物品的,经班主任和保卫处同意,并在保卫人员的陪同下,拿取自己的物品,不允许替别人拿取物品。

六、开学前,提前来校的同学,应做到人走锁门,确保其他同学的物品安全。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0971

文章录入:总务处    责任编辑:总务处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