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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源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39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遴选和宣传我学生励志成才示范榜样和资助育人优秀典型,充分展示资助育人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积极构建富有我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二、遴选要求

(一)选对象

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特别优秀;

6.通过接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走进理想学校,求学圆梦

7.通过接受资助求学圆梦,成长成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如: 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名次的大国工匠;省级以上杰出青年;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

、活动内容

(一)逐级开展。各系、继续教育学院结合实际,逐级开展好“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注重打造具有本系(院)特色的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提升资助育人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

(二)逐级遴选。各系、继续教育学院征集、选的基础上,按照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优秀典型。各系、继续教育学院推荐2名以下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严格标准。各系、继续教育学院对照选条件,充分挖掘典型材料,对选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文字内容做到语言平实简练,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材料推荐报送具体要求及推荐表见附件1-3。系、继续教育学院于9月14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及活动总结报送至学生处。

 

学生处

2023年94

 

终审: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