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源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助〔2023〕9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遴选和宣传我院学生励志成才示范榜样和资助育人优秀典型,充分展示资助育人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积极构建富有我院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二、遴选要求
(一)遴选对象
学院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特别优秀;
6.通过接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走进理想学校,求学圆梦;
7.通过接受资助求学圆梦,成长成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如: 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名次的大国工匠;省级以上杰出青年;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
三、活动内容
(一)逐级开展。各系、继续教育学院结合实际,逐级开展好“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注重打造具有本系(院)特色的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提升资助育人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
(二)逐级遴选。各系、继续教育学院征集、遴选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优秀典型。各系、继续教育学院推荐2名以下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三)严格标准。各系、继续教育学院对照选条件,充分挖掘典型材料,对遴选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文字内容做到语言平实简练,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材料推荐报送具体要求及推荐表见附件1-3。各系、继续教育学院于9月14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及活动总结报送至学生处。
学生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