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对象
2014级、2015级全体学生。
二、评优评奖项目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优评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奖学金(一、二、三等)的评选评定,各系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原则要求
(一)各系、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主要根据学生2015—2016学年德智体综合表现考核得出。测评中涉及到的加减分,要以系和班级平时考核记录为依据,对参加校外比赛获奖的加分,要以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或组织部门提供的证明为依据。
(三)各系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评优评奖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各班级要成立测评小组,班级测评小组成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工作中能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评优评奖推荐名单必须及时在班级内公布,做到人人皆知。系研究确定的评优评奖结果要在系内公示,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四)各系要加大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评优评奖工作的宣传,提高学生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评优评奖工作与学生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活动。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系要在9月26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及评优评奖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版报学生处。
1、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总结;
2、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表;
3、各类评优评奖汇总表;
4、个人及集体评优评奖审批表。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