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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2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各处(室)、系(部):

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对象

2015级、2016级全体学生。

二、评优评奖项目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优评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奖学金(一、二、三等)的评选评定,奖学金奖励金额按等级依次为800元、600元、400元,各系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原则要求

(一)各系、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主要根据学生2016—2017学年德智体综合表现考核得出。测评中涉及到的加减分,要以系和班级平时考核记录为依据,对参加校外比赛获奖的加分,要以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或组织部门提供的证明为依据。

(三)各系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评优评奖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各班级要成立测评小组,班级测评小组成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工作中能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评优评奖推荐名单必须及时在班级内公布,做到人人皆知。系研究确定的评优评奖结果要在系内公示,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四)各系要加大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评优评奖工作的宣传,提高学生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评优评奖工作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活动。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系要在9月25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及评优评奖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版报学生处。

1、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总结;

2、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表;

3、各类评优评奖汇总表;

4、个人及集体评优评奖审批表。

附件:2016-2017学年各系评优评奖指标分配表

                        2017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