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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1-06-18    作者:     来源: 学生处    点击:

2011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为做好2011年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527日前,各系完成就业报到方案的编制并报院学生处。

二、61日前,学院完成就业报到方案的编制、上报、预审工作。7月初正式审核就业派遣方案(教育厅就业中心统一安排)。

三、620-30日(正常工作日),各有关部门(各系、图书馆、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水电中心、宿管中心、餐饮中心、保卫处、学生处等)安排专门人员集中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有关手续。

四、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各系要认真核查毕业生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毕业生要暂缓办理离校手续。

五、在毕业生离校之际,学院将组织全体应届毕业生参加“再见,母校!”主题征文活动,每名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交到班主任处,班主任收齐后集中交所在系,各系进行评选活动,并推荐不少于10篇优秀文章报学生处,参加学院评选(详见征文活动通知)。

 六、718起,毕业生凭离校清单到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档案。8月底凭就业报到证到院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七、今年我省统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8月底,为及时统计、上报今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毕业生离校后各系要继续追踪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8月至12月每月报一次就业情况。初次就业率上报截止时间为820日,最终就业率上报截止时间为1220日。请各系在上述时间前将新增就业率情况及时报送,同时按就业率统计表格的要求,将纸质统计表(系领导签名确认)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八、9-12月,学生处每月26日至29日向省教育厅上报各专业就业率。

                  一一年五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