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年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学[2010]29号《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和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6月22日前,各系完成本学期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将成绩册等有关材料按系为单位送交教务处。
二、6月25日前,学院完成就业报到方案的编制、上报、预审工作。7月9日正式审核就业派遣方案(教育厅就业中心统一安排)。
三、6月25日前,教务处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四、6月20日-30日(正常工作日),各有关部门(各系、图书馆、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水电中心、宿管中心、餐饮中心、保卫处、学生处等)安排专门人员集中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有关手续。
五、7月18日,毕业生凭离校清单到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档案。8月底凭毕业证(或就业报到证)到院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等有关材料。
六、今年我省统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8月底,为及时统计、上报今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毕业生离校后各系要继续追踪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8月至12月每月报一次就业情况。初次就业率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6日,最终就业率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请各系在上述时间前将新增就业率情况及时报送,同时按就业率统计表格的要求,将纸质统计表(系领导签名确认)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七、9月-12月,学生处每月26日至29日向省教育厅上报各系各专业就业率。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