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相关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借款的2011年毕业生,须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加盖贷款机构公章;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加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请各系尽快与相关贷款毕业生联系,督促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人):
本人在 就学期间,共向贵单位申请助学贷款 笔,总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详见下表(单位:元):
借款合同
编号 |
借款金额 |
借款日期 |
借款到
期日 |
贷款余额 |
按月还款
起始年月 |
月还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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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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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本人已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保证按《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特此确认。
还款确认人(借款人签字): 学生证号: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 就业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档案落放单位: 联系电话:
贷款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学校证明: (借款人)在上述还款确认书中填写内容属实,特此证明。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签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确认书一式3份,借款人、贷款人和高校各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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