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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2    作者:     来源: 学生处    点击:
 

各系:

根据财教[2010]1912号文件《关于下达省属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的通知》精神,为了应对物价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学生带来的学习生活上的不利影响,省政府决定对全省大中专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伙食补贴。按照学生人数的20%为资助面,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201011-20111月)。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各系核发人数和补助金额如下表:

系别

发放人数

发放金额()

资源与环境系

215

25800

信息与艺术系

101

12120

经济与管理系

134

16080

合计

450

54000

二、各系尽快组织评选工作,切实将伙食补贴发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加强对该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补贴请客,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严禁平分补贴,不得要求受助学生捐赠等违规行为。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三、发放流程

1、各系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表》造表,组织学生签字,128前将一份纸质、一份电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表》(EXCEL)送交学生处审核汇总,报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处将资助金转入食堂,由食堂充入受助学生个人校园卡。

2、各系务必核准受助学生姓名和校园卡号,确保打卡顺利无误。

 

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表》

 

 

                        00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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