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团支部评比方法
一、评比范围、时间和名额
1.由院团委批准建制的班级团支部,均可参加先进团支部评比;
2.先进团支部评比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年的九月份;
3.每个年级先进团支部评比名额为该年级团支部总数的10%。
二、评比内容
(一)思想建设(100分)
1、积极组织团员学党章、团章,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根据上级团组织部署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有效讨论、交流,有材料(10分)。每学期此类活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少一次扣5分。
2、团员政治态度积极向上,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团员总数30%以上(10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3分。
3、团支部要严格按“推优”条件向党组织“推优”,原则上“推优”人数不少于递交入党申请书20%。做到“推优”工作有推荐、有计划、有效果,有材料(10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3分。
4、有长期建立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尊师活动,并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活动(10分)。少一次扣5分。
5、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及院团委工作安排,做好宣传工作。获院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
6、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学习、讨论,并能提供民主生活会的文字或图片记录,每次加5分。
(二) 组织建设(100分)
1、能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健全,分工明确,与班委会配合良好(5分)。
2、健全团支部的“三会一课”(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组织生活正常,团员民主气氛浓厚(10分)。“三会一课”每学期至少各开展一次,少一次扣5分。
3、认真开展团员评议工作,能按要求制订本支部的评议计划,并结合团员民主评议,在支部评议基础上推选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10分)。
4、将所开展的活动、民主生活会等情况按要求详实的填写在《团支部工作手册》(10分)。少一项扣5分。
5、按时缴交团费(10分)。团费不及时交纳,每次扣5分,少于应缴纳的团费,每次扣5分。
6、按规定每年做好团籍注册工作、《团员证》转入、转出、补发工作(10分)。
7、认真执行上级党、政、团组织的各项规定,按时参加有关会议(5分)。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
(三)校园文化(100分)
1、团支部举办的文体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5分)。少一次扣5分,每多开展一次加2分。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5分)。获得院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代表学院参加市(厅)级以上比赛加分翻倍。
3、成功承办团委主办的校园文化活动每次加5分。
4、积极对外投稿,被CN刊号以上刊物录用每篇加5分,其他每篇加3分。
5、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参加社团人数达30%以上(5分)。每少于5个百分点扣3分。
6、有创新活动,经认定每次加5分。
(四)其他奖惩分
1、团支部团员有获院通报表彰,每人次加3分。
2、团支部团员因违反学院有关规定受纪律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
三、评比办法
1、班级团支部对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对本团支部工作进行评估,做出全面详细的书面总结,向系团支部总支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备查资料。
2、所在系团总支初审后,拟定先进团支部名单,填写《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报院团委,院团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审核。
3、院团委报院党委会议批准。
四、奖励办法
1、学院授予先进团支部光荣称号。
2、院级先进团支部作为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五、评比要求
1、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经学院审定,取消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2、对评选的先进团支部,如有争议,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