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学生管理服务 > 正文

学生管理服务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4 14:2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鼓励在校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高素质合格人才,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简称“双优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法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比例:“双优生”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其中按毕业生总数的2%比例划定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余下3%为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

2、评选程序:

(1)在全体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选。

(2)各系对各班推荐的“双优生”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在学院内张榜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

(3)填写《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双优生申请表》,报学生处复审。

(4)学生处审议后报学院研究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表彰和奖励

1、对评选出的省级“双优生”颁发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证书,院级“双优生”颁发学院证书。

2、“双优生”的评选材料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本人档案,供用人单位在培养使用时参考,一份留学院存档。

3、评选出的“双优生”,学院推荐就业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优先安排。

四、评选要求

评选“双优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公开透明;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互相支持,按时完成评优工作。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