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努力提高教职工及家庭成员的文明和道德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教职工会员。
二、评选名额和办法:
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荐和群众推荐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个小组在全院范围内推荐6个“文明家庭”候选名单,于2019年7月19日前报学院工会。院工会汇总各小组上报名单,组织由院领导、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投票表决。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院党委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家庭成员均被提名为候选人的,按一个家庭表彰。
三、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2.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3.学习进取,爱岗敬业。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四、评选要求
1.“文明家庭”的评选是文明校园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2.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小组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优中选优,防止简单随意和弄虚作假,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