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21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3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3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3
|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3
|
|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3
|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2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3
|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3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3
|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3
|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3
|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3
|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3
|
|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3
|
|
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资源与环境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济与管理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信息与艺术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不够可添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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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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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和共青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会员。因受开除学籍处分、退学、结业、毕业等原因离校,其会员资格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自行取消。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组织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相关决议;
(三)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品质。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九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各系选出的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部学生会组织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十三条常设机构及执行机构的职权: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及执行机构,也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一)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设立主席团,成员5人。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由系团组织推荐,经院(部)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认。明确1名学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聘任1名专职团干部作为学生会秘书长。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有权罢免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罢免案须由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十分之一或常设机构成员总数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员提出,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共设置6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数量控制在40人左右。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十六条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的工作模式。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志愿者给予记录志愿时长,吸收广大同学参加。
第四章 系部学生会组织
第十八条系学生会属于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学院学生会的指导。系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学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院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九条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人员数量控制在30人以内。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二十条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会递交有关正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召开后,须将选举结果和大会决议报送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院学生会每学期应组织至少1次全院学生会联席会议,听取系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建立完善学院学生会对系学生会工作满意度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向所在院(部)公开。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三条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60%。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建立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述职评议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学院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院级评议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各系组建由以学生代表为主,院(部)团组织负责人、学工办主任、学生会指导老师、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代表等共同参与的院(部)评议会,各院(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本院(部)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和各系学生会统一章程。各院(部)学生会可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院(部)学生会章程和工作细则,并报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拟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定期向学生处、团委汇报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班长会议;协助召开全校学生大会;负责指导、监督各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努力开创学生工作的新局面;保持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联系,交流信息,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
2
| 综合部
| 3
| 负责学生会各项会议的详尽记录;负责学生会的文稿通知,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财产管理;负责登记学生会的评比情况;负责建立管理学生会各项工作档案。
|
3
| 学践部
| 3
| 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反映学生学习上的有关问题和要求;带领各班学习委员帮助广大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学好、学活专业知识;围绕提高学习质量开展一系列有益于学习的各种学术讲座、报告、交流会、知识竞赛的活动;带领学院学生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
|
4
| 组织宣传部
| 2
| 抓好全院学生的政治学习,提出学习计划,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学院的广播室、宣传橱窗等日常编排和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部属会议,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贯彻执行学院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学习和工作积极分子。
|
5
| 社团部
| 4
|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广大学生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帮助指导组建各类学生社团;帮助各学生社团制定章程,确立宗旨,明确发展方向;了解学生社团性质特点,负责推荐各社团负责人,做好各社团成员的管理工作,及时纳新和办理成员退出社团手续;负责指导、审查各社团活动内容。
|
6
| 生活部
| 2
| 贯彻落实学院环境卫生、宿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定期召开寝室长会议,布置卫生大扫除;组织开展全院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协助院医务室搞好疾病防治、宣传及学生体检;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与校外企事业单位间的联系,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开拓对外联系渠道,扩大院学生会影响力,提高我院的知名度;负责保持与兄弟学校的联系,搞好交流与协作。
|
7
| 文体部
| 2
| 组织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广泛开展体育活动,组织系际、班际体育比赛等;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组织、督促学生体育锻炼,抓好早操和课外活动,做好体育达标工作;组织管理各种运动队,并抓好训练和比赛,在各种竞赛中力争好成绩;协助做好院田径运动会的准备、组织何参加工作。指导学生体育性社团和学生文艺性社团的工作。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刘志新奇
| 预备党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21级
| 1/42
|
2
| 谭露影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21级
| 1/43
|
3
| 陈志远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21级
| 2/51
|
4
| 吴俊宝
| 预备党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21级
| 2/48
|
5
| 邢雨琪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21级
| 8/48
|
6
| 张亚杰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21级
| 14/56
|
7
| 李孟君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1级
| 2/38
|
8
| 蒋文靖
| 群众
| 经济与管理系
| 21级
| 3/38
|
9
| 李 旋
| 群众
| 信息与艺术系
| 21级
| 12/57
|
10
| 周 奇
| 群众
| 经济与管理系
| 21级
| 1/2
|
11
| 付婷婷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1级
| 3/28
|
12
| 李倩瑶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21级
| 5/26
|
13
| 王新悦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1级
| 11/38
|
14
| 章紫晗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21级
| 10/51
|
15
| 李依林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21级
| 1/28
|
16
| 朱世杰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21级
| 7/44
|
17
| 王小楠
| 群众
| 经济与管理系
| 21级
| 5/38
|
18
| 侯然然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21级
| 7/42
|
19
| 解子豪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21级
| 3/30
|
20
| 纵佳文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21级
| 13/47
|
21
| 刘恩泽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21级
| 1/30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学院学生会改革,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育人功能,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学院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共青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全院在校生。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院级学生会和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全院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选拔条件
1.候选人须为共青团员,且自身条件应优于代表要求;
2.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30%以内,无任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工作能力强(有团学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组织协调能力好,乐于为同学服务;
4.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三、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系团组织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1),经院(部)党组织同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对二级院(部)推荐的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联合审核和遴选考察,按照不少于主席团成员人数20%的比例遴选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重点考察参选人员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报学院党委确定为候选人。
2.系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系班级团支部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2),经系团组织同意,按照不少于主席团成员人数20%的比例遴选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系党组织确定为候选人。
四、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本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具体办法如下: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3.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4.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经大多数与会代表同意,可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5.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经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3人,计票人3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6.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7.宣布选举有效后,计票工作开始。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各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读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8.选举结果应当在选举完成后一周内,报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22-2023学年开始执行。
附件:1.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候选人推荐表
2.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 照 片
|
班级代码
|
| 现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上学期 成绩排名
|
| 上学期综合测评排名
|
| 班级人数
|
|
竞聘职位
|
| 调剂职位
|
|
个人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
| 本人签字:
|
班级
意见
| 辅导员签字:
|
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院学生处
(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党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附件2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 照 片
|
班级代码
|
| 现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上学期 成绩排名
|
| 上学期综合测评排名
|
| 班级人数
|
|
竞聘职位
|
| 调剂职位
|
|
个人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
| 本人签字:
|
班级
意见
| 辅导员签字:
|
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学院学生会改革,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育人功能,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学院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共青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全院在校生。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院级学生会和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全院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选拔条件
1.候选人须为共青团员,且自身条件应优于代表要求;
2.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30%以内,无任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工作能力强(有团学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组织协调能力好,乐于为同学服务;
4.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三、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系团组织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1),经院(部)党组织同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对二级院(部)推荐的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联合审核和遴选考察,按照不少于主席团成员人数20%的比例遴选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重点考察参选人员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报学院党委确定为候选人。
2.系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系班级团支部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2),经系团组织同意,按照不少于主席团成员人数20%的比例遴选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系党组织确定为候选人。
四、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本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具体办法如下: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3.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4.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经大多数与会代表同意,可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5.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经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3人,计票人3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6.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7.宣布选举有效后,计票工作开始。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各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读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8.选举结果应当在选举完成后一周内,报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22-2023学年开始执行。
附件:1.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候选人推荐表
2.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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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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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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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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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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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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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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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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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 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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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学期综合测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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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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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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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剂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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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
|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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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意见
| 辅导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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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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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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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处
(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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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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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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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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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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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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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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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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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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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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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 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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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学期综合测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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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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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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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剂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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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
|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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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意见
| 辅导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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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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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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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院团委江惠老师主持大会,大会议程为:
第一项议程:宣布会议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第二项议程:学生处处长李妍同志致开幕词。
第三项议程:学生处副处长李志洋同志宣读贺信。
第四项议程:十九届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梁玉龙作学生会工作报告。
第五项议程:分组讨论。
1. 讨论学生会工作报告
2. 讨论新修订的《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3. 讨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4. 讨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5. 讨论大会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第六项议程:选举
1. 审议并鼓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鼓掌通过新修订的《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3.审议并鼓掌通过《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及学代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4. 审议并鼓掌通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5. 正式选举
6. 宣布选举结果
第七项议程: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琚昊然同志讲话。
宣布学代会结束。
为推进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11月29日,我院隆重召开了2022年学生代表大会。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琚昊然,信息与艺术系党总书记高倩,经济与管理系党总书记高劲松,学生处处长李妍,学生副处长李志洋,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处长陈文先,此外,应邀出席大会的还有学生处老师、团委副书记、各系团总支负责老师及68名学生代表参加此次大会。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学生处李妍处长致开幕词,李志洋副处长宣读了有关兄弟院校发来的贺信。


梁玉龙同学代表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做了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客观地回顾了一年来我院的学生工作,总结成绩,提出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经过参会代表的举手表决,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学生会工作报告》《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大会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选举产生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琚昊然同志代表院党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学生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承和发扬我院学生组织工作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希望学生会干部要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要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学院发展贡献青春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学院学生会改革,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育人功能,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学院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共青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本次大会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正式名单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投票。
具体办法如下: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3.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4.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经大多数与会代表同意,可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5.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经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3人,计票人3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6.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7.宣布选举有效后,计票工作开始。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各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读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8.选举结果应当在选举完成后一周内,报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三、本选举办法经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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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徐晓娟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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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江惠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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