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_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_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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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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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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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1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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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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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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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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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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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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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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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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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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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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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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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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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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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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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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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和共青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三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第四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会员。因受开除学籍处分、退学、结业、毕业等原因离校,其会员资格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自行取消。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组织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相关决议;
(三)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品质。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九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各系选出的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条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应于召开前一个月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大会筹备及会务组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学生会申请并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三条 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四条 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设立主席团,成员5人。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由系团组织推荐,经院(部)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认。明确1名学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聘任1名专职团干部作为学生会秘书长。
第十六条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共设置6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数量控制在40人左右。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十七条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的工作模式。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志愿者给予记录志愿时长,吸收广大同学参加。
第五章 系学生会
第十九条 系学生会属于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学院学生会的指导。系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学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院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二十条 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人员数量控制在30人以内。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二十一条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会递交有关正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召开后,须将选举结果和大会决议报送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每学期应组织至少1次全院学生会联席会议,听取系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建立完善学院学生会对系学生会工作满意度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向所在院(部)公开。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四条 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60%。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建立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述职评议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学院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院级评议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各系组建由以学生代表为主,院(部)团组织负责人、学工办主任、学生会指导老师、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代表等共同参与的院(部)评议会,各院(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本院(部)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二十八条学生会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和各系学生会统一章程。各院(部)学生会可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院(部)学生会章程和工作细则,并报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17日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刘志赫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19计应班
| 1/46
| 否
| 主席团成员
|
2
| 刘开源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林1班
| 2/39
| 否
| 主席团成员
|
3
| 孙瑞瑞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19会计班
| 5/36
| 否
| 主席团成员
|
4
| 张雨寒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艺技术班
| 1/36
| 否
| 主席团成员
|
5
| 袁和君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林2班
| 1/39
| 否
| 主席团成员
|
6
| 李萌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林1班
| 2/40
| 否
| 综合部负责人
|
7
| 刘庄杰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林业技术
| 2/39
| 否
| 综合部工作人员
|
8
| 杨左明博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五年一贯
| 4/14
| 否
| 综合部工作人员
|
9
| 冯明燕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艺技术
| 7/36
| 否
| 学践部工作人员
|
10
| 徐晓帅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林2班
| 11/38
| 否
| 学践部工作人员
|
11
| 王煜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艺技术
| 11/36
| 否
| 组织宣传部工作人员
|
12
| 邵逍遥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19计网班
| 5/13
| 否
| 组织宣传部工作人员
|
13
| 宋静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林2班
| 10/38
| 否
| 社团部工作人员
|
14
| 李文娟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林2班
| 8/38
| 否
| 社团部工作人员
|
15
| 汪亚东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艺技术
| 6/36
| 否
| 生活部工作人员
|
16
| 张莹莹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林2班
| 12/38
| 否
| 生活部工作人员
|
17
| 章益琴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艺术系
| 19环艺班
| 6/43
| 否
| 生活部工作人员
|
18
| 陈硕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艺技术
| 4/36
| 否
| 文体部工作人员
|
19
| 石欢欢
| 共青团员
| 资源与环境系
| 19园林1班
| 4/40
| 否
| 文体部工作人员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关于召开2020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团委研究,报经院党委批准,拟于近期召开2020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八、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办法
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各系团组织推荐,由院团委和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条件,在征求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院党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候选人须为共青团员,且自身条件应优于代表要求;
2. 上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30%以内,无任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工作能力强(有团学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组织协调能力好,乐于为同学服务;
4.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二)候选人产生程序
1.全院在校学生均可填写自荐表自荐,团支部推荐,符合上述条件,再上交至各系部学生分会(由学生分会主席团负责),各系部学生分会应严格审核,公开评选;
2.各系部学生分会经初步审查合格后,须将候选人信息汇总表报所在系部团总支审核、党总支复核,通过后将汇总名单报院学生会(11月9日前);
3.院学生会将对各系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在经过院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后,上报至学生处、院团委审查;
4.候选人审查合格后,将候选人名单报院党委审批,公示三天。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选举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学院学生会改革,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育人功能,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学院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共青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本次大会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正式名单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投票。
具体办法如下: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3.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4.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经大多数与会代表同意,可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5.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经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3人,计票人3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6.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7.宣布选举有效后,计票工作开始。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各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读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8.选举结果应当在选举完成后一周内,报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三、本选举办法经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于2020年11月17日在学院大会议室召开,大会有正式代表70名,会议主要议程:
第一项议程:宣布会议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第二项议程:副院长夏柱林同志致开幕词。
第三项议程:学生处副处长李志洋同志宣读贺信。
第四项议程:院学生会主席成员刘江作学生会工作报告。
第五项议程:分组讨论。
1.讨论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新修订的《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3.讨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草案)》
4.讨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讨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6.讨论大会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第六项议程:选举
1.审议并鼓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鼓掌通过《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3.审议并鼓掌通过《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4.审议并鼓掌通过《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及学代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5.审议并鼓掌通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6.正式选举
7.宣布选举结果
第七项议程:党委书记欧阳家安同志讲话。
宣布学代会结束。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召开2020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五、学代会代表的资格条件
学代会正式代表,应是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选举权的在校学生,而且应该是在校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积极上进;
(三)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六、学代会代表产生的办法
出席学代会的代表,由各选举系部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召开学生全体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按不少于应选代表的20%的差额确定代表正式人选。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学院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院级评议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各系组建由以学生代表为主,院(部)团组织负责人、学工办主任、学生会指导老师、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代表等共同参与的院(部)评议会,各院(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本院(部)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我院学生处召开2019年院学生会、广播台换届大会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作者: 浏览次数:70 次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育人功能,11月1日,我院在学生活动中心召开2019年院学生会、广播台换届大会。院党委书记、院长欧阳家安、副院长马永春、纪委书记张余田、副院长朱广奇、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大会宣布了新一届学生会、广播台成员名单。上届学生会主席江鑫、广播台台长崔陈龙作任职期间总结报告。新任学生会主席刘江、广播台台长凤柔雨分别发言,汇报新一届学生会、广播台工作思路和目标。

欧阳家安发表讲话。他对上一届院学生会、广播台成员的辛勤劳动、无私奉献、服务师生表示衷心感谢!向新当选成员提出殷切希望!要求全体学生干部:牢记宗旨、明确目标;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团结奋进、乐于奉献;全面发展、树立形象。希望新的一届学生会和广播台的所有成员,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切实负起责任,增强使命感,为所有学生做出榜样,深入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
我院召开2020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作者: 浏览次数:4 次 来源:
11月17日,我院隆重召开2020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院党委书记欧阳家安,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夏柱林,学生处处长方桂林,资源与环境系党总支书记高景斌,思政部主任汪莉英,学生处副处长李志洋,各系团总支负责老师及70名学生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院团委书记高曼莉主持。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夏柱林致开幕词,李志洋宣读了有关兄弟院校发来的贺信。

欧阳家安代表院党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通过学生代表向全院学生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他指出,院学生会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学生处、团委精心指导,注重加强思想引领,锐意推进改革,积极服务学生,广泛开展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要求全院学生会干部要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用实际行动彰显人生价值,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要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能力突出、勇担责任、富有活力的学生干部队伍。

院学生会主席成员刘江作学生会工作报告,回顾了一年来学生会的工作并对下一届学生会提出期望,进一步发挥学生会的纽带作用,更好的为学院全体学生服务。
与会代表审议并通过了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我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高曼莉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高曼莉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