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思政课教师教研水平,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等文件精神,结合思政课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集体备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落实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要求,实现思政课“八个相统一 ”,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第二条集体备课坚持“六统一 ”“五备一重点 ”和“三结合 ”。其中,“六统一 ”是指统一教学目标、统一各章授课的共性内容、统一重难点、统一授课进度、统一作业要求、统一考核;“五备一重点”,是指备学情、备教材、备教法、备案例、备教学环节开展,重点研究学期内主要授课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创新;“三结合”是指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经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最新研究进展,结合学院历史沿革、林业办学特色等,结合学生思想状况和社会实践要求等。
第三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以及分管思政工作、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带头参加思政课集体备课,每学期下沉指导各教研室落实落细集体备课任务。
第四条 各教研室主任是集体备课的第一责任人,对集体备课直接负责。集体备课由思政教学部统一管理,接受学院教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学期有思政课授课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思政课教师均要参与集体备课。根据需要可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参与集体备课。
第二章 备课要求与步骤
第六条 集体备课按照定时间、定主讲、定内容的要求落实。
(一)定时间。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集体备课,寒暑假除外。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由教研室主任自行确定时间进行。
(二)定主讲。每学期初,各教研室确定每次备课的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课程负责人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定内容。备课内容以学期内教研室主要授课课程为依据,每次集体备课安排一讲专题内容或一个教研话题进行研讨,具体内容由教研室主任和主讲教师共同商定,重点围绕教学计划、教材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实践教学等问题展开。
第七条 集体备课要充分发挥统编教材作用,用足用好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参考讲义以及思政课统编教材辅导用书和配套课件等优质资源,确保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新时代伟大变革最新成就贯穿引领各门思政课教学。
第八条 集体备课原则上应按照以下步骤开展,可结合实际予以调整创新。
(一)会前准备。主讲教师根据预先确定的备课内容提前准备教案、课件等材料,提交教研室主任审查,每次集体备课必须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
(二)教学展示。主讲教师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授课形式对备课内容进行教学展示,介绍专题的整体构思、理论框架、重点难点等。
(三)集体研讨。教研室主任主持集体研讨,参会教师针对教学展示和讲授专题进行研讨,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教研室主任对备课情况进行总结。
(四)材料整理。主讲教师做好备课记录,根据研讨意见对备课材料进行修改,力求规范科学,并共享给教研室其他教师。
第三章 备课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 教研室主任于学期初制定本教研室集体备课计划并报思政教学部审核备案后公布,做好集体备课活动记录与学期末集体备课总结。
第十条 教研室主任对主讲教师的教案、课件等教学材料的意识形态和制作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第十一条 集体备课计划、记录、总结等均需在备课记录表中记录,并按学期交由思政教学部审核。学院教务部门和思政教学部不定期对集体备课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思政课教师参加集体备课情况纳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和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思政教学部全体教师。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思政教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