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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微课堂】省直机关党支部纪法教育微课堂(4)

来源:安徽机关党建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07-24 10:30:42 浏览次数: 【字体:


党支部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坚强有力,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有战斗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的关键。

一盒茶、一张券、一包烟,往往是党员干部误入歧途的开始,需要党支部及时“拉一把”,让党员慎对“小意思”的感情投资,不占“小便宜”。在哪吃、和谁吃、谁埋单,需要党支部及时“问一声”,让党员慎入“小场合”的觥筹交错,不拉“小圈子”。跟帖妄言、制谣传谣、任性发“朋友圈”,需要党支部及时“喊一嗓”,让党员慎传“小消息”的自认高明,不搞“小动作”。

开设省直机关党支部纪法教育微课堂,旨在聚焦党员干部一不留神就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和日“犯”而不觉的错误言行,充分发挥党支部“管到人头”的作用,指导党支部抓早抓小、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每一个角落,不断培育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品行和良好职业操守。

公务差旅,顾名思义只能从事公务活动,不能从事与公务无关的事项。日常中,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公务差旅之机“搭便车”自费旅游,表面上既未影响公务也未使用公款,实际上还是利用了公务差旅的便利,影响了公务活动的严肃性,扰乱了单位正常管理秩序,且极易造成负面影响,是典型的违规行为,有时甚至还涉嫌违纪违法。

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仍“玩心不改”,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虽然少了,但挖空心思打“擦边球”、搭“顺风车”却屡见不鲜。有的以调研考察、学习培训为名“借壳游”;有的见缝插针“搭车游”,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游”,企图给公款旅游穿上“隐身衣”、钻进“青纱帐”。但,无论如何花样百出“穿马甲”,也改变不了以权谋私的本质。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党员干部可以乐山好水,但绝不能踩着纪律规矩的红线出发,必须做到公私分明、严格自律。党支部要强化监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特别要对支部党员临时变更公务行程的必要性、合理性及程序合规性要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挟带私货”借机旅游。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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