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党中央强调:“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里十分明确地指出了反腐倡廉工作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反腐倡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前提条件,以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
一、反腐倡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一般来说,政治总是与国家、阶级、政党、社会集团等联系在一起,其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是格格不入的,它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从这一意义上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反腐倡廉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说反腐着重于“祛邪”的话,那么倡廉则以“扶正”为主。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内存在着腐败现象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认识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性质,关系到对这场斗争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方针和政策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曾提出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党的十六大把反腐败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仟务。无论是政治斗争,还是政治任务,都是对我国反腐倡廉性质的基本定位。现在有些同志之所以对反腐败斗争态度不坚决,处理腐败力度不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认清这种斗争的性质,把反腐败斗争与纠正一般的不正之风,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其他一般性工作混同起来。
腐败不是一般性质的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1982年,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时指出:“现在对这个问题,我们的思想并没有完全统一。有一部分同志遇事手软,下不了手。为什么下不了手?思想上没有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当作一般性质的问题来对待。”因此,对这类问题的认识“应该提得更高一点,看得更深一点”。他尖锐地指出,如果不认真解决这个问题,“那末,我们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
关于反腐倡廉不是一般性质的问题,可以从反腐和倡廉两方面来理解。首先,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它是剥削阶级的产物,是剥削阶级思想、观念作用的结果。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以往一切社会的剥削阶级,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尽管其剥削形式、统治方式、占有劳动人民成果的途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从本质上说,他们都是依靠自己对于生产资料的占有、对国家政权的垄断和对人民实行统治的权力,把劳动人民用血汗创造的财富摄为己有。这种占有行为的观念化,就是通常所说的剥削阶级的价值观。历史表明,无论是封建社会官吏的贪赃枉法,资本主义社会的贿赂丑闻,还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其根源都在于此。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消灭了剥削阶级的条件下,这种剥削阶级思想仍然在发生作用,腐蚀着人们的灵魂,致使一些人发生腐败行为。因此,总的说来,无论哪个社会、哪个国家的腐败现象,尽管表现形式不同,具体原因错综复杂,但从根本上说,都是剥削阶级思想、观念作用的结果。
其次,从倡廉的本质来看,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世界观和性质的外在表现。在我国,倡廉内在地包括党风问题。所谓党风是指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所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是党的内在品质的外在表现,即“形于外,内于中”。“形于外”是说党风就是党的形象。这种形象作为党的建设状况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作风、政治作风、组织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无论是作为个体的党员,或是作为群体的党组织,还是作为整体的政党,都有一个形象问题。“内于中”是指政党外在形象所传输的信息反映的是其内在的品质。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明确地提出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这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性质,关键在于如何看待党与腐败分子之间的矛盾。我们党与腐败是格格不入的。这是因为,腐败分子不是一般地具有某些腐败意识,也不是具有轻微的腐败行为,而是有着严重的腐败问题,对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恶果的蜕化变质分子。在战争年代,我党曾处决过革命队伍中的贪污腐化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党中央发动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严惩了以刘青山、张子善为典型的腐败分子。毛泽东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认为腐败分子“是些小蒋介石”。现在的反腐败与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的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但其性质是相同的。近几年揭露的腐败犯罪案件表明,极少数严重蜕化变质的腐败分子,不仅大肆侵吞和攫取国家财富,表现出贪婪性和掠夺性,而且对社会主义制度强烈不满,表现出疯狂的反社会性。因此,“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都必须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二、腐败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腐败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反腐倡廉之所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还在于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这可以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来理解。
从政治生活上看,腐败威胁到现存的国家政权,使人们丧失对政府和执政党的认同,导致政权的更迭。在人类政权的更迭史上,执政者因腐败而垮台是一种普遍现象。如,在中国历史上,隋唐后期的官吏腐败使盛极一时的隋和唐这两个封建帝国大厦先后崩溃。清朝统治初期,经过几代人的励精图治,出现了历史上有名的康乾盛世.据经合组织(OECD)发展中心1996年的一份研究报告,1820年时中国GDP占世界总量的28.7%(与现在美国占世界的比重相当),人口占世界总数的35.5%。清王朝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无法抑制奢靡贪腐之风的蔓延,腐败使清朝迅速地由盛而衰,加上外力的作用,它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
从国际共运发展的历史看,腐败也可以亡党。前苏联就是因为特权、腐败盛行而使苏共渐失人心,进而酿成亡党亡国的悲剧。苏联社会科学院在苏联解体前夕曾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被调查者认为苏共仍然能够代表工人的占4%,认为代表全体人民的占7%,认为苏共代表全体党员的只占11%,而认为苏共代表党的官僚、或干部、或机关工作人员的则占85%。苏共垮台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在于执政党自身的腐败,特别是因高度集权而导致的种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使执政党最终丧失战斗力、凝聚力和广大群众的支持。
从经济生活上看,腐败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经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心,全党和全国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而腐败给经济建设带来的危害是严重的,也是多方面的,如,腐败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些政府官员、企业经营者甚至非公职人员利用体制缺陷,化公为私,将大量国有资产通过各种方式据为己有,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基本规则,但对一些企业来说,往往不是通过努力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来开拓市场,而是把注意力放在投机取巧、歪门邪道上,一些不法经营者花钱买通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破坏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竞争规则,对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危害。
从社会生活上看,腐败危害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维护、实现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环节。如果公众普遍认为社会是公平的,具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公正的晋升渠道,那么人民就会安居乐业,政府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历史充分证明,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具有稳定的社会基础,不会发生大的社会动乱。而腐败必然严重破坏社会的公平。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的腐败现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在个别地方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和谐与稳定带来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看社会是否和谐,不仅看党的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更直观地是看身边的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是否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这可以通过改革和发展来加以解决,而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所引发的矛盾,则易引发社会不稳定。
从文化生活上看,腐败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精神健康,导致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国家不仅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还是一个文化道德共同体。一个国家除了有政治上的共同需要、经济上的紧密联系外,还有文化道德方面的共同需求。公民整体道德水平的下降与丧失,势必影响和危害国家的形象和国民的整体素质。腐败的猖獗不仅是道德约束乏力的产物,而且它反过来又进一步削弱了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量,其最终结果是降低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败固然可怕,但对腐败的社会认同则更加可怕。
三、反腐倡廉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反腐倡廉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的根本性的大问题。
(一)反腐倡廉是实现党的政治纲领的需要
任何政党都有其纲领。一个政党的纲领就是一面旗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我们党既有每个阶段的最低纲领,也有确定长远奋斗目标的最高纲领,其中实现最低纲领是实现最高纲领的必经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最低纲领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部分。经济纲领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政治纲领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化纲领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要实现这些纲领,必须克服各种困难,排除种种阻力,更需要全党上下共同努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清除和抵制消极腐败因素对实现这些目标的干扰和破坏。
(二)反腐倡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
执政条件下我们党群关系的本质是“执政为民”。我们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党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了保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核心是党群关系问题,而这个问题又是决定一个政党兴衰的根本因素。开展反腐败斗争,说到底是要在新形势下巩固和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党内不正之风猖獗,特别是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以权谋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因此,只有坚决开展反腐倡廉,清除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我们党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信任,才能赢得民心而立于不败之地。
(三)反腐倡廉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党的执政地位的保持必须经过全党的不懈努力,经常地发展和完善自身,克服和抵制各种有悖于党的执政地位的消极因素。而这一任务将随着党的执政地位、环境条件和所面临任务的变化而变化。今天我们党所处的环境和肩负的任务已经同建国初期有很大的差异,既有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更加艰巨的考验。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党如何加强自身建设,如何更有效地反对腐败,如果党不注意加强自身建设,不努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着力克服各种消极现象,党的执政地位就可能丧失,党就有可能改变颜色。对此,邓小平尖锐地指出: “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对这个问题要清醒。”“说到底,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
第二节 反腐倡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前提条件
一、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它需要不断加以提高,与时俱进。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历来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重大课题。马克思、恩格斯在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党纲《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实践方面,共产党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列宁在创建和领导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也高度重视党的先进性建设,他明确指出:“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首先要看其理论、路线、纲领的正确性,同时也要看它在无产阶级运动中的实际表现和作用。在成为执政党以后,为保持党的先进 性,列宁还特别强调“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实践表明,马克思主义政党要在反腐倡廉中保持和发展其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列主义指导下建立起来的。80多年来,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保持其先进性,总是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同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实践相结合,探索出一条着重从思想上建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成功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训和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经验,围绕在改革开放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概括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先进性的丰富内涵,揭示了党先进性的本质特征,为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求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求全党大兴求真 务实之风,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本质上具有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不可比拟的先进性。这种先进性,集中表现为,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作为指导,坚持把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坚定信念和远大理想,坚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本质要求,坚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坚持把最广大人民作为根本力量源泉,等等。从根本上说,这种先进性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靠坚持不懈开展自身建设来保持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赢得先进性不容易,而在国内外环境中和长期执政的条件下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就更不容易。总之,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和力量所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我们党之所以从一个只有几十人的党发展成为一个拥有7200多万人的大党,从一个未执政的党发展成为一个长期执政并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党,就在于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我们必须把加强党的先进性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更加突出、紧迫地提到全党面前。
党的先进性与党员个人的先进性有着内在的联系。党的先进性规定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通过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没有党员的先进性,党在思想上的先进性就没有物质载体,在组织上的先进性就没有物质基础。今天我国平均不到20个人中就有一名共产党员,党员的先进性如何,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如何,对群众和社会的影响很大,对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党的战斗力发挥影响很大。也就是说,党的先进性既要由党的整体来体现,也要由党员个体的表现来展示,只有每个党员都自觉地使自己的思想、言论、行动切实符合党章的要求,成为名副其实的有共产主义党悟的先进战士,我们整个党的先进性才有坚实的基础,党才能保持自身的先进性。
二、党的先进性不是一劳永逸的
2005年1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这一论断表明: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而不是是抽象的;是历史的,而不是一劳永逸的。每一代共产党人都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新挑战,其先进性必须在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解答新课题、应对新挑战的不懈奋斗中经受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任何骄傲自满、固步自封,因循守旧、止步不前,都会导致先进性的丧失。对于这一点,无论是从党的整体或党组织的群体来说,还是从党员个体来说都是一样的。
就党的整体来说,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纲领上先进不等于实际上先进。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许多政党在党纲上规定自己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而实际行动则大相径庭,或者偏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或者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最终沦为少数特殊阶层的代理人,阻碍了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也曾犯过“文化大革命”那样全局性的错误。这表明,体现在党纲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包括性质、理想、宗旨、组织原则等)只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前提和可能,要使之变为现实,还要依靠把党的纲领转化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全党上下团结奋斗的实际行动。同时,作为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己任的政党,历史上曾有过的先进不等于现在依然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未来一定先进。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在革命时期表现得非常出色,而在执政后却未能继续保持革命年代的那种精神,渐渐脱离群众,甚至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最终丧失了执政地位,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在这方面,前苏联共产党的历史发展是一明证。从列宁创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在有20万党员时取得国家政权,胜利粉碎帝国主义国家的武装干涉,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从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共产党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惨痛的教训,在有党员200万时取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保卫了苏联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再到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时期的曲折发展,最终到戈尔巴乔夫的改革走进了死胡同,在执政74年并有党员近2000万时却不仅丧失了执政地位,而且还退出了历史舞台。
作为党员个体,其先进性也应当是发展的,一时先进不等于终生先进。一般来说,组织上入党只有一次,思想上入党却需要一生。一名党员的思想觉悟并不因党龄的增长而相应提高,也不因职位的升迁而自然升华。党性修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主观世界的改造需要终生不懈的努力。早在建国前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曾预言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将“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同样,在新时期共产党员要经受住各种考验,就必须努力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拒腐防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在反腐倡廉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居于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这是由党的先进性所决定的,而腐败现象则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甚至会使党蜕化变质。因此,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健康和生机活力。为此,我们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方面,旗帜鲜明抓反腐败斗争,相继惩处了成克杰、胡长清等一批高官腐败案;另一方面。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逐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始终如一地重视开展反腐败斗争,以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党组织的先进性。这些年来各地按照中央的有关精神,在反对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这些努力,都有效地促进了党的先进性建设。
在反腐倡廉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不仅要纠正各种党内不正之风,而且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并培育新的作风以树立党的新形象。在这方面,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方向性的要求,即“要结合新的实际,努力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同时要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努力培育新的作风。”任何一个政党的党风,都是特定社会存在的产物。在新时期,我们党面临着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这两大考验是最基本的社会存在。据此,我们至少应当注意培育以下新的作风:一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作风,二是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的作风,三是勤政廉政、甘当公仆的作风,四是民主平等、协商合作的作风,五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作风。
在反腐倡廉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关键要落实到解决问题上。一定要紧抓党风廉政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解决。不要在层层表态、层层开会、层层造声势上作秀,而要在层层抓落实、层层抓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解决那些不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的突出问题。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作风问题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解决的办法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对涉及全局、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层次问题,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结合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一起抓,结合党纪、政纪、法纪一起抓,结合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一起抓。对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形成必要的声势,进行专项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纠正不正之风,要敢于动真格的。不敢抓、不敢管、不敢碰硬,好人主义盛行,不可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第三节 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反腐倡廉
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全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贯彻这一精神,就要懂得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看到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注重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能力。
党的执政能力内涵丰富,其中包括反腐倡廉的能力。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毫无疑问,一个搞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政党,一个不能有效防止和消除腐败滋生蔓延的政党,就根本不可能肩负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担,也就根本不能治理好国家。在这种意义上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决定了一个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决定了一个政党的执政地位。
党的反腐倡廉能力主要是指党在执政的条件下认识、把握、运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推动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不断向前发展的才智和本领,它大体可概括为认识腐败、发现腐败、预防腐败以及解决腐败等方面。具体地说,就是驾驭反腐败斗争局面,牢牢掌握反腐倡廉领导权的能力;把握反腐倡廉斗争的形势,善于进行正确战略思维和策略抉择的能力,结合反腐倡廉斗争实际,不断对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制度等进行创新的能力;狠抓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实践不断向前发展的能力;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率先垂范的能力,以及党依靠自身与依靠群众相结合解决有关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一方面表现为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运行机制、任务部署、工作格局等;另一方面表现为通过这些方针政策、指导思想等具体工作的正确有效与否,反映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能力的强弱。可以说,党的执政能力内在地包含党的反腐倡廉能力,党的反腐倡廉能力的水平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党的执政能力的强弱。
反腐倡廉能力不是先天就有的,而需要不断加以建设。换句话说,这种本领既有增强的趋势,也有弱化的可能。马克思主义认为,腐败问题是伴随着国家政权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在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或统治集团中,有一部分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个人或小集团牟取私利而不惜损害全社会的利益,直至危及整个国家政权的生存。因此,能否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在政权机构内部的蔓延,能否在权力运作中形成一套科学、严密、规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就成为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强这种本领建设,就要对有利于自身反腐倡廉能力形成和发展的条件进行系统的创造。进行这种创造是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需要我们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在不断的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循环往复过程中获得和提高。
在认识反腐倡廉能力时,要把党风与廉政结合起来,党 风是党的形象问题,是全党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并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地反映党的本质和品格的整体精神风貌。国家政权机关是否廉政,直接关系到执政党的形象问题。而廉政建设是从执政的角度讲的,主要是指处理好政党、政权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要求执政的共产党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国家各级政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树立起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我们党长期处在执政地位,国家政权机关中,共产党员占有相当比例,他们集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于一身,国家政权机关中的共产党员是否廉洁,直接反映着国家政权机关的廉洁程度,这就使得党风廉政建设的题中之义,成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如前所述,反腐败与党风廉政建设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就其联系来说,在工作内容上,查处以权谋私案件、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惩治渎职犯罪等各项工作,既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工作目标上,两者都是为了清除党内和国家机关内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保持党和国家肌体的健康,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国家机关的清正廉洁,都是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落实,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就其相互区别来说,反腐败斗争着重解决的是对抗性的矛盾,重于惩治和清除腐败分子,而廉政建设解决的一般属于非对抗性的矛盾,着眼于说服和教育,以培育良好风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除了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外,还要根据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培育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作风等。因此,既要提高反腐败的能力,也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两者紧密联系,有机结合。
总之,反腐败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统一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反腐倡廉的水平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不搞好党风建设,就谈不上执政能力;不反对腐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就是一句空话;要想扎扎实实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要切实搞好反腐倡廉。
二、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注重提高反腐倡廉能力
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注重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这是总结古今中外经验教训得出的科学结论,它反映了我们党对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综观中外历代封建王朝的更迭,几乎无一不是按照“兴盛──腐败──衰亡”的历史周期率,循环不已。新王朝建立之初,其创业者借鉴了前朝灭亡的教训,往往能够励精图治,以巩固自己的统治。然而,一旦统治地位稳固之后,继任者就容易忘乎所以,统治集团内部的腐败就滋长蔓延开来,久而久之便无法避免地重蹈人亡政息的覆辙。
人类社会步入政党政治时期以来,这种“历史周期率”依然发挥着作用。一些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很有作为的资产阶级政党,由于内部腐败等原因,不少已经丧失了长期执政的地位,甚至分崩离析。进入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这种“历史周期率”在执政的共产党中也体现出来,发生了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一些执政几十年的共产党先后下台,有的已经衰亡。其中的根本原因是党的内部出了问题,突出的问题是领导层腐败,严重脱离群众。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总结其中的深刻教训时指出: “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以后,能否正确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必须长期经受的根本性考验,也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前途的长期的根本性课题。”对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执政时间越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止腐败的任务就越艰巨。
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非执政党之间的根本区别在 于,其手中掌握了国家政权。取得执政地位以后,党获得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性和被权力腐蚀的可能性。这种危险性和可能性来源于国家权力固有的特性。如果国家权力不受到约束,就会导致蜕变,日益与社会相脱离,凌驾于社会之上,由人用来进行统治的工具变成统治人的工具。因此,取得执政地位的政党,必须对国家权力有科学的认识,并设法建立健全科学的体制、机制,以确保公共权力在最大限度地发挥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有效地防止其蜕变的可能性。这是所有政党在执政过程中共同面临的问题.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同样如此,我党同样面临着权力腐蚀的考验。
中国共产党执政从根本上解决了国家四分五裂、民不聊生的局面,为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长期执政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面临新的挑战。从总体上说,我们党反腐倡廉的能力与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是相适应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依靠全党共同努力,旗帜鲜明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党的反腐倡廉能力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归结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所谓“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既有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不适应,也有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水平不适应,主要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不大;所谓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主要表现为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等。
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的增强。实际上,种种“不适应”的问题是从“本领恐慌”方面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的;种种“不符合”则是从思想行为不端正,以致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方面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的。认识到“不适应”、“不符合”问题,就是要提醒全党增强对新的历史方位和执政使命的适应力,增强对各种消极腐败因素的免疫力;就是要引导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不断增强党的反腐败能力
反腐败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党越是长期执政,就越要注重提高反腐败的能力。增强这种能力需要从多方面努力,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增强认识腐败的能力。认识腐败是解决腐败的前提。只有正确认识腐败的性质、程度、特点、走势等基本问题,才能制定正确的反腐败战略策略,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目前,在对反腐倡廉的认识方面还存在各种偏差,如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为只要抓经济建设的能力提高了,其他能力自然而然就会提高,因此抓经济建设“一手硬”,而抓反腐倡廉“一手软”,特别是在适应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的情况下,反腐倡廉工作显得更是“力不从心”,以致一些地方出现了“经济腾飞,干部倒下”的怪现象。在反腐倡廉的实际工作中,要增强认识问题的能力,就需要我们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反腐倡廉的形势,分清问题的主流,抓住问题的本质。
(二)增强发现腐败的能力。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组织政治敏感性不强。看问题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尤其是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研究不深,以致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当带有转型特征的违纪违法案件已经呈蔓延态势、对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严重影响时,仍然麻木不仁、视而不见。有的发现问题、揭露问题渠道单一,办法不多,能力不够,这主要表现为,依靠专门监督机关多,开展多种形式监督办法少;依靠纪委监督多,发挥党委内部监督办法少;依靠群众信访多,主动出击办法少。据统计资料表明,当前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线索主要是来源于群众信访举报,很多腐败案件线索不是由党组织和专门监督机关主动发现的,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发现的。
(三)增加抵御腐败的能力。在新的历史时期,腐败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政干部在职高权重的岗位上被腐蚀侵袭的几率增加,违法乱纪行为容易在较高的岗位上发生。与此同时,确有一些党员干部经不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严重扭曲,在是非面前丧失了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丧失了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丧失了反思能力,抵御侵蚀的能力下降,经受不住腐蚀诱惑,最终蜕变为腐败分子。这种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不廉洁行为和风气不正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当前,一些党的高级干部腐败案件相继被查处,说明抵御腐败能力的下降不仅存在于中下层干部中,而且在党的高级干部中也同样存在。
(四)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增强这种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正所谓“防病胜于治病”。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的还很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党组织预防腐败的能力不强,往往是在出了严重问题后才着手处理。如,对在一定条件下党内可能发生的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估计不足,事前很少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已经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反应迟钝,不能及时察觉并加以纠正;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往往等到问题严重时才惩处。其结果是许多本来应该及时纠正的问题滋长蔓延,酿成了极不好的后果。预防腐败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是由一系列具体制度和方法构成的一个完整的行动战略,但超前性是其逻辑前提。只有尽可能地全面了解和充分认识腐败的动态和状况,防范对策的采取才能及时果断,有的放矢,收到实效。
(五)增强惩治腐败的能力。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运用办案手段,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能力。加强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律检查机构与地方纪律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提高协作办案能力。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信访处理、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程序性规定,提高正确办案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