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提醒(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
[编者按:本网开设“廉政建设课堂”已历时一年半,期间连续登载的《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为我们系统地阐述了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按照我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廉政建设课堂”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和面向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宣传,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为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思想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从本期始,我们将继续以“廉政建设课堂”为载体,分期登载《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书中收集了政治、组织、经济、公务、生活、社交等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自律进行规范的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条文,并附相应的解读和特别提醒,将党员领导干部不能逾越的禁区雷池一一标清标细,告诫在从政时的有所为有所不为。
请您走进本课堂,日三省吾身,敦促自己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江西水文信息网]
从政提醒(一)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
一、党的十七大对领导干部从政的重要要求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指出: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0月15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领导干部要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月9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讲话中强调,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一)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二)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四)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五)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六)发扬民主、团结共事;
(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八)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三、要树立“入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4日的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四、党员的义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7年10月21日通过,以下简称党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 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五、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人发[2002)19号)中对公务员提出了如下行为规范:
政治坚定,忠于国家;
勤政为民,依法行政;
务实创新,清正廉洁;
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六、公务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领导干部要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2001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
(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五)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六)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
(七)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八)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04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指出,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四大纪律:
(一)政治纪律;
(二)组织纪律;
(三)经济工作纪律;
(四)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一)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二)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三)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四)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五)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六)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七)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八)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