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几点思考
○ 孙 林
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铜仁地区局以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重点,不断加大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行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曾荣获铜仁地区“地直单位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但从全系统来看,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要结合铜仁地区质监系统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必须进一步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制度管理和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狠抓落实。
一、加强思想教育,筑牢道德防线
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要始终坚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自控”能力,自觉筑起一道思想防线,扎实有效地把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教育,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要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以及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要经常利用典型案例剖析、让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常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
二、坚持惩防并举,加强制度建设
要及时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对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继续发挥作用,要针对新时期质监工作的特点,围绕单位的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制定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在执行中完善和强化,及时堵塞漏洞,杜绝和减少因制度“盲区”而造成的违纪行为。要根据《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全面、深入查找每个权力岗位和工作环节廉政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延伸到哪里,做到前期预防有措施,中期监控有机制,后期处置有办法。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许多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不力。因此,要通过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保证作用。
三、强化监督措施,突出监管重点
要突出重点,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加强对干部职工“讲学习、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监管,特别是对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树立“公正、文明、廉政、高效”的良好形象。
要紧紧围绕《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委、地委以及省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铜仁地区质监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合质监工作实际和地方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按照省局党组提出的“三点”工作思路和“四个更加”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扬“三个特别”的精神,确保反腐倡廉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铜仁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