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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持续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30 12:18:58 浏览次数: 【字体:

    “五一”、端午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和省纪委廉洁过节相关要求,在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决遏制“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纪律、明规矩,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促进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紧盯薄弱环节,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疫情防控巧立名目发放补贴、实物等,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节日期间请示报告制度。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情况新动向,坚决防范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

二、敢担当、善作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把节日期间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严格监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纪党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严防“节日病”。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

三、强监督、严查处,全面落实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

按照院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要求,院纪委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做好纪律监督,坚守重要节点,加强教育提醒,畅通举报渠道,抓早抓小,严查“四风”问题,对发现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坚决从快从严查处纠治,并精准开展问责,对纠而复生的顽固性问题和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现象进行深挖细查,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院纪检举报电话: 0551-65310245

    院纪检举报邮箱: ahlyjjc@163.com。


终审:纪检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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