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心理健康 > 正文

心理健康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第二次重点学生摸排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3 15:32: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关心关爱,及时做好精准帮扶,有针对性开展学习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现组织开展春季学期第二次重点学生摸排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各系积极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对学生心理、身体健康和学习、生活、家庭情况进行逐人摸排。对情绪异常、身体心理疾病、家庭矛盾突出等学生,要建立“一生一档”“一人一策”,落实专人进行包保,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经常性给予关心关爱。加强家校联系,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关爱帮扶,及时化解风险问题。

一、排查时间

2023年4月14日—4月19日

二、排查范围

全院在校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已发生过心理危机学生;

2、已确诊心理疾病学生;

3、心理普查重点反馈学生;

4、因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后返校学生;

5、其他严重心理问题学生。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遭受意外刺激。

(2)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4)因学习问题导致压力过大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8)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9)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1)信教、身体残疾等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各系全面做好重点学生的排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反馈排查情况。请各系于4月20日前将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学生情况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反馈给心理咨询中心。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

                                          2023年4月13日

终审:学生处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