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精神,为提高辅导员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现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一、培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月9日—2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四、培训方式: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选择该板块,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高校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每节课程学习结束后,须完成答题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时。按照实际学习时长记录学时,发放学时记录证书。
五、培训要求:
请各系辅导员按时完成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各系于2023年2月11日将培训完成情况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