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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暑期教职工旅游休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11    浏览次数:

关于2010年暑期教职工旅游休养的通知

部门工会:

组织教职工暑期旅游休养,是党和政府关怀知识分子的重要体现,是工会表彰、奖励先进的一种形式,也是教职工福利的组成部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的具体实际,为做好教职工暑期旅游休养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7月10-15日。

二、地点

1.上海世博游。

如线路不满20人原则上不组团,视报名情况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名额分配

以四个分工会为单位,原则上按在职工会会员人数每4人参加1人。今年分配你部门工会 人。

四、参加人员

1.必须是我院在职工会会员,且身体能适应长途旅行者。

2.本学年获院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和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及工会、教代会活动积极分子,应在本单位名额内优先安排。

3.本学年获省级以上(不含省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被批准享受国家及省政府特殊津贴者,在本人自愿的原则下,可参加今年的旅游休养,不占所在单位名额,但不得转让和留用。请在本单位登记报名,统一报院工会,不另通知,报名时请带有关证书复印件。

4.院工会成员经院工会主席同意后参加旅游休养,不占其所在单位名额,任期内只能享受一次。

5.经同意随团参加旅游休养的自费人员(限教职工亲属)。

五、费用问题

1.按分配名额(包括省级以上先进个人、享受政府津贴者和工会成员)参加旅游休养的人员,每人补贴人民币600元,超出600元的其他开支一律自理。

2.经同意参加旅游休养的自费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3.所有参加旅游休养的人员,报名经批准后须按要求交费,回来后按实际费用结算。

4.预交费用:1200元。

5.预交费用包含:往返机车船票、机场建设费、景区交通费、食宿费、计划内景点第一门票,导游服务费、人身保险费等等。不含计划外景点门票和小门票、个人消费、自费项目等等。小孩视各自的情况按实际费用收费。

六、报名时间

为提前做好组团工作和安排行程,各部门工会务必于6月20日(星期四)下午6时前将旅游者名单及费用报交院工会。自费旅游休养者报名交费与上相同。过时不再办理,分配名额不再使用。

七、注意事项

1.部门工会间不得互相转让;外单位人员及其家属子女不得顶替。

2.分配名额不去的或违反上面第一条的不予补贴。

3.参加人员须经所在单位部门工会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到工会报名、交费。

4.报名交费后不得再有其它变化,如有变化者,经济责任自负。

5.旅游休养的具体行程和游览景点的具体安排以启程前的通知为准。

6. 结余人数可以加到下年度人数累计计算。

组织教职工暑期旅游休养,是工会的一项常规工作,也是工会为教职工服务的具体体现。希各部门工会按要求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报名工作,真正把好事做好。

特此通知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0年6月8日

名额分配及报名联系人:机关分会9人、黄龙,资源与环境系人会7人、王玉,信息与艺术系分会6人、万建新,经济与管理系分会7人、宋宗平。

2010年暑期教职工旅游休养报名表

单位:

旅 游 路 线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是否享

受补贴

备注:请认真填写此表并于6月30日前报院工会。部门工会负责同志签字: